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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证程序

1.办理生育证程序:
(1)带备身份证、女方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结婚证,户口簿(办二孩生育证的,要带备产院发给的一孩出生证);
(2)填写申请表,向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到镇计生办签合同,领生育证;
(3)带齐以上证件到市计生局审核加盖钢章。

2.本镇已婚者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程序:
(1)带备身份证,照片一张,结婚证,户口簿,生育证,环证或结扎证,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收据;
(2)向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
(3)到镇服务所检查,证实已落实节育措施
(4)到镇计生办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

3.本镇未婚者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程序:
(1)带备身份证,照片一张,户口簿;
(2)向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
(3)到镇计生办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

乙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程序:
(1)到耕十(居)民委员会铆毂《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填写后由耕才(居)民委员会及夫妇双方单位盖章,并携带如: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准生证、小孩一寸相片一张、《家庭计划生育手册》。
(2)到镇计生办办理证件。

二、验证程序

     凡进入我镇15天以上的流动人口须持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镇计生办查验,逾期交验或无有效计生证明的按《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处以流动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补办,处以用工单位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