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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地审批程序


1. 申请用地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研究,张榜公布十天后,无异议,填写有关表格加具意见;

3.提供镇乡村建设办出具建设用地规划中请书及报建证书,乙提供用地申请者户口簿(全家人)及其身

份证影印件;

5.送镇国土所审核、丈量;

6.报市国土局转送市府审批。《集体土地使用证》申领证程序提供办理用地的批复及报建表领取《集

体土地使用证申请建成后,报国土所审核、丈量,填写表格,盖公章交国土所审查后上送市国土局地

籍科审批发证。

征用土地程序


1.征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应把需办企业、规模、选址的计划报镇主管国土工作领导审批;

2.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关手续;

3.建设项目单位凭市国土局出具的预审报告方可正式申请项目用地

4.测绘征用土地地形图;

5.签订征地协议,填写有关征用地表格

6.向市以上国土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建设办办事程序

(一)民房宅基地呈批需要以下手续

1.到国土所申领:

1)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呈批表。

2.填妥表格后到村委会加意见。

3.到乡村建设办公室加意见。

4.以上程序办妥后再到镇国土所办理

(二)民房村镇规划报建需要以下手续:

1.到乡村建设办申领村镇规划报建呈报表。

2.填妥表格后,到村委会加意见。

3.到乡村建设办公室加意见,建设办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开建

筑红线,或观察地形,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后才同意申办,方准开工。

4.对已建好房屋再补办报建者,如不符合规划要求,不给予办理,情节严重立即拆除。

5.公路沿线要符合《新会市公路两侧建设管理规定》不准建筑区范围;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国

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管理区道不少于五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