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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办证程序


1.建设单位向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申请批复。

2. 凭已批复的报告书在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3.按要求如实填妥报告表送镇环保办办理初审手续。

4.环保办在五个工作日内派人到选点现场确定地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送市环保局审批。


二、征收排污费


1.企业填报排污费报表。

2.市环境污染监理所或镇环保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企业应缴排污费金额。

3.镇环保办定期向应缴排污费的企业发出渊》污费缴费通知单》。

4.缴费单位在收到州≥污费缴费通知单》后于当月30号前将排污费交镇环保办。

5.企业歇业,到镇环保办申领审批表,领导审批,暂停征收。


三,环境污染投诉


1.受污染单位书面报告将受污染情况报镇环保办。

2.镇环保办接报后即派人员到现场了解污染情况,能解决的即时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市环保局协助解

决。

3.突发性污染可电话投诉,接诉后即派人员处理。

4.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