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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力需办理的有关手续

1.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需要招用工人,须到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申办《使用劳动力用工许可证》后,才能招用工人。

2.企业使用劳动力后,必须在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交劳动部门鉴证。

3.临时工中属外来员工部份东省外来人员就业证》。

4.收费:在办理暂住证的同时办理:

①代收外省就业登记卡工本费。

②临时工调配费。

③鉴证费、中介费、证件费。

二、 外出就业需办理的有关手续

1.是商品粮户口的城镇居民外出就业要带户口簿、学历证书,1寸相片两张到市局办理《失业证》,在当地劳动所开具劳动介绍

信到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是农村粮户口的村民外出就业要带户口簿、学历证书、1寸相片两张到当地劳动所办理《务工登记证》,开具劳动介绍信到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凡是到市外就业的必须办理《广东省外出人员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