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生办办事程序

一、办理一孩《生育证》程序
1、带备结婚证、户口部、婚育学习班证明到女方所属村(居)委会申请,填写《怀孕申请书》。
2、经村(居)委会初审同意并公榜后,送镇计生办复核,发给《同意怀孕通知书》后方可怀孕。
3、怀孕四个月以上,凭县级以上医院的产检证明、一孩申请表、合同书、交女方一寸免冠相片、上环保证金和证件工本费后由镇计生办发一孩《生育证》。
二、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
1、出具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的六种特殊情况的有关证明和结婚证、户口部、育儿班证明。
2、夫妇双方到村(居)委会填写《怀孕申请书》,经镇计生办、区计生局审核同意,公榜后发给《同意怀孕通知书》。
3、交结扎保证金,签订结扎合同后,由区计生局发给二孩《生育证》(属农业人口申请二孩的,待怀孕四个月后才可申请二孩《生育证》)。
三、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程序
1、出具育儿班证明、上(查)环证明、小孩一寸相片一张,到女方户口所属村(居)委会申请。
2、填写申请表,经夫妇双方主管单位、户口地初审同意后,送镇计生办复核,经区计生局同意后发证。
四、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程序
1、到所属村(居)委会申请、填表,交本人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一张。
2、属已婚未结扎的育龄人员须交保证金600~1000元。
3、已生一孩的夫妇要出具上环证明和本季内查环证明。
4、交工本费5元,由镇计生办发证。

· 计生大事记

2003年1月14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珮云到我镇视察妇联及计生工作;

2001年9月26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计生委主任时述花到我镇考察计生工作;

2000年5月,省计生委副主任梁桂英、科技处处长贾广虹到我镇调研;

2002年2月3日,省计生委副主任张枫到我镇调研;

2002年11月13日,省计生委党组成员、纪检组书记陈邦本到我镇调研;

2002年8月25日,省计生委宣教处处长杨道本到我镇调研;

2002年12月19日,省计生委人事处何伟明、邓杏林两位处长到镇调研。

我镇连续二年荣获江门市委、市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镇一直以来均获得蓬江区委、区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单位”荣誉称号。

 

江门市环市镇人民政府   最佳浏览分辨率 :8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