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委办[2010]46 号
印发江门市蓬江区201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201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门市蓬江区201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我区2010年依法治区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委全会及区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 重点围绕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 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蓬江建设,促进区委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型、惠民生工作落实,为全面建设江门市富裕文明和谐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增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法治新优势
(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以及《江门市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目标要求,认真总结1996年以来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经验、做法,扎实推动各项目标要求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依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 促进依法治区工作。
(二)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 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在依法治区工作中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人大的主导作用、“ 一府两院”的执法主体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作用;加强依法治区工作队伍建设,认真履行依法治区工作职能。
(三)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 年)》在我区的贯彻实施。继续坚持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蓬江建设。充分发挥创建法治蓬江的示范作用,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为关键,以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开拓创新,争创法治建设新优势。
(四)探索法治蓬江建设评价工作指标体系。着重从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法治工作评价标准,法治蓬江创建工作评价标准,法治镇工作评价标准,民主法治村(居、社区)工作评价标准,以及学校、企业等重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评价标准等方面,构建起符合法治蓬江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使其成为科学、严谨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衡量、评价法治蓬江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
二、继续推进法治蓬江创建活动
(五)以法治蓬江创建活动为载体,继续按照《广东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广东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评价标准》和《江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评价标准》和《蓬江区开展法治蓬江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注重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法治蓬江创建活动。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带头做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六)抓好法治蓬江创建先行点和联系点建设。以仓后街道办事处为法治蓬江创建先行点, 分别在民主法制建设、率先建立法治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法治惠民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突破。
三、全面推动法治阳光、法治惠民工程
(七)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进阳光政务。继续抓好各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珠三角地区规划一体化,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我区全面实施。组织编制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加快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化电子政务,促进政务公开。加强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建设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不断完善制度、拓展范围、加强监督,抓好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
(八)加强审判管理,推进阳光审务。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坚持以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为导向, 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等为专项手段,深入探索集约式、精细化审判管理模式,同时继续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审判公开的力度和范围, 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展和规范民意沟通工作机制,推进我区法院“阳光执法”建设;
(九)深化检察改革,推进阳光检务。以规范检察权的运行为目标,以强化内部制约为重点,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健全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抓好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检务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作力度,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联系,使“阳光检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十)强化公安执法,推进阳光警务。坚持服务大局,以保障民生为推手,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及服务工作。加强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为民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十一)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工作,推进阳光村(居)务。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全区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十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做好征地用地工作,探索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农村稳定。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全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上下联动,形成网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提高调解实效。强化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流动人口、社会组织和虚拟组织管理,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十三)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民生的突出问题。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在突出对公共性资金调度和使用情况监督的同时,加强教育、医疗服务、农村、企业等重点领域乱收费治理工作,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文化等制度体系,全力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民生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工资支付监控系统,推动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有效解决拖欠工资等社会问题。
四、继续抓好法治文化宣传教育
(十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军营文化相结合。在继续运用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出版等现代信息传播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表现力、吸引力和影响力。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普法先进经验,组织新闻单位集中力量专题报道“五五”普法成果。组织农村及社区普法经验交流。
(十五)以“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为主题抓好法治蓬江宣传教育。完善法治蓬江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法治蓬江宣传教育大格局并积极发挥作用。